海口一名女司机孙女士经过斑马线时,看到是绿灯就开过去了,没想到撞上了闯红灯的一辆电动车。事发后,孙女士垫付了医疗费、救护车费等4万元左右。交警最终认定:孙女士在事故中无违法行为及过错,与事故成因无因果关系,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,孙女士无责任。
因为孙女士没有责任,保险公司不愿对其垫付的费用理赔,宋某更是不愿偿还。无奈之下,孙女士只好将宋某、保险公司等一起起诉到法院,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。宋某没有出庭也未作答辩。
美兰区法院认为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根据事故责任认定,宋某负全责,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》相关规定,保险公司对所花费医疗费中的1000元承担保险责任。
最终,法院判决宋某支付孙女士3.8万余元,保险公司向孙女士赔付1000元。
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到,如果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责任,那么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首先,假如骑电动车被别人撞了,医疗费用社保是不报的。应该由第三人负担的,社保是没办法报销的。同理我们假如骑电动车撞到别人,同样需要承担赔偿,也不要指望社保给你报销。
第二,如果你在医保外,还买了意外险、医疗险,也只能给自己报销,赔偿不了第三者的身故、伤残、医疗及财产损失。
所以专门的电动车保险显然是必须的。
电动自行车保险的保障责任分为三部分:
1、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障
简单来说,就是骑电动自行车时,不小心发生意外或者受伤时,保险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。当然,不同的保费,保险公司赔付的额度是不一样的。
2、车上人员责任保障
简单来说,就跟小汽车乘客座位险一样,如果有别人搭乘你的电瓶车,不小心发生意外或受伤时,电动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,从而规避自己赔偿损失。
3、第三者责任保障
简单来说,就是出了交通事故以后,交警判电动车一方全责,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时,电动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,从而规避自己的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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